近日,开封县法院一行六人在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鸿斌带领下赴鼓楼法院交流学习新型合议庭改革相关工作。鼓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殷雷萍,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宏,党组成员、副院长裴四海,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亚萍等共同参与了学习交流活动。
交流会上,开封县法院李鸿斌院长表示,开封县区法院在当前司法改革过程中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全力开展各项改革,但由于县域工作的特点和行政区划后的调整,在针对新型合议庭具体改革过程中,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和瓶颈,希望通过此次学习交流能够有效借鉴鼓楼法院在新型合议庭改革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具体实践经验。
院党组书记,院长殷雷萍介绍了鼓楼法院新型合议庭改革的整体情况,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亚萍对我院新型合议庭改革中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交流:一是形成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广泛调研建立审判委员会委员指导下的主审法官工作机制,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协助主管院长指导新型合议庭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督导新型合议庭的审判质效及信访工作;二是组建审判团队。新型合议庭在现有刑事、民事、行政6个审判庭的基础上,设立7个新型合议庭,其中刑事2个、民事4个、行政1个。立案庭将受理案件直接分配至各合议庭主审法官处,由主审法官对案件进行二次分配;三是设立专门会议。由审委会委员、业务部门负责人、新型合议庭主审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按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范围分成两个小组,研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普通法官和主审法官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和主管院长认为疑难、复杂的案件;四是建立新型模式。整合后的新型合议庭实行1+1+1+X的模式,主审法官在通过个人申请,审查资格、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后由全体干警选出。审判团队由主审法官与团队成员以双向选择的形式来确定;五是落实办案责任。在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并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团队其他成员的办案责任体系;六是建立激励机制。依照上级法院规定的考核指标,对审判团队进行考核,根据《法官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主审法官及团队其他成员,给予一定数额的办案补助或物质奖励,并在晋升、晋级、立功受奖、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会上,兄弟法院间就基层法院在当前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中的遇到的问题和新形势下法院改革中热点、难点、焦点方面开展了思想交流碰撞,现场气氛热烈,起到了学习-沟通-协作-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