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六,正值春节传统节日假期,当很多人都还沉浸在欢乐悠闲的氛围当中,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为了帮助申请执行人池某讨要赔偿款,驱车百余里赴兰考县三义寨乡。当被执行人王某看到法官忘我工作,放弃假日与亲人团聚的时刻,自己深感惭愧,主动拿出全部执行款4000元。
2010年,被告人王某将池某打伤,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被告王某一次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池某医疗费共八千元。王某在支付了四千元后拒绝再支付,而远走他乡,杳无音信,案件暂时中止执行。
2015年初,案件出现转机,经执行局多方寻找线索,打听到被执行人王某春节要回老家过年,得知这一消息,陶海燕心里异常兴奋,怀着志在必得的信心,陶海燕主动请示领导,决定在春节假期时赴兰考讨回执行款。
初六一大早,法官驾驶车辆行驶近两个小时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当时王某家人正吃着热腾腾的早饭,看到法官不畏寒冷,风尘仆仆赶来,而自己却为了区区4000元钱拒不赔偿,王某被他们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深深感染,立即拿出了全部执行款履行了法律义务。
初七上午,鼓楼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宋岩、执行局局长杨中阁和陶海燕主任一行三人,将执行款4000元送到申请执行人池某家中,面对执行法官亲自上门送款,池某一家人喜笑颜开,握着法官的手说:“人民法官心系人民,我们真心地感谢您们!”